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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11-27点击数:

为做好2010年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小数点以后全部舍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鲁教财字[2007]18号)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附特困家庭毕业生学生名单,并按学号排序),连同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和《申请表》交回学院办公室,张楠老师处。在外实习的同学书写一份电子版申请和《申请表》11月9日(周一前)发至张楠老师邮箱nan861698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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