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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藏兵员征集通知

作者:时间:2014-11-27点击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政府:

为圆满完成2010年省政府`省军区赋予我市的进西藏兵员征集任务`充分调动应征青年进西藏服现役的积极性,增强戍边卫国的责任感`现就有关问题如下:

一、任务征集

省政府、省军区赋予我市今冬征集进藏服现役兵员205名(其中女兵5名,由市征兵办公室统一分配)。除女兵外,其余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历下、市中、槐荫区各十名,天桥区15名,历城区30名,长清区20名,章丘市35名,平阴、济阳、商河县各20名,高新区十名。

二、征集时间

各县(市)、区要于11月18日前,完成进藏兵员的体检、走访、政审和定兵工作,11月20日前做好新兵起运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相关政策

(一)2010年进西藏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确定为每人每年1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和县(市)区两级按1:1比例分担。具体发放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

(二)2010年进西藏兵员退伍安置时,全部享受城镇退伍士兵待遇,参加退伍士兵事业单位考试时,档案分统一加20分。在此基础上,优秀士兵再加5分,荣立三等功再加10分(各类荣誉不累计加分,以分值高者计),荣立二等功以上荣誉的优先安置到事业单位;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安置部门负责安置到省市下达计划内的企业单位。选择自谋职业的2010年进藏退伍义务兵、士官、自谋职业金在城镇退伍士兵、士官自谋职业金基础上增加一倍。

(三)上述人员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退伍安置赋分相应减少,服役期间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减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减10分,受记过处分的减20分,受记大过处分的减30分(各类处分不累计减分,以分值高者计);队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不予赋分,情节恶劣的取消安置资格。未经批准退出现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相关要求

(一) 各级政府、人武部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西藏兵员征集工作和优抚安置工作的重要性。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集体工作顺利进行, 确保新兵按时起运,不折不扣地完成进西藏兵员征集任务。未完成进藏兵征集任务的县(市)、区,要按规定追究其政府和人武部征兵工作主要责任人责任。

(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进藏兵员征集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教育广大应征青年牢固树立戍边为国,以苦为荣的思想,切实端正入伍动机,自觉服从祖国挑选。

(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西藏地理位置特殊、条件艰苦的特点,认真按照高原条件兵的标准进行征集,严格新兵的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确保每一名进西藏新兵政治可靠、思想纯洁、身体健壮,能够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警备区司令部

二O一O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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