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办理学年学期注册手续,是学校学籍和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学生维持其学籍的一种手段,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
按照《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第四周院长办公会有关精神(办公会纪要院长办公室已在办公系统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按时保质反馈统计数据:
1、各二级学院填写“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不符合学籍注册学生统计表”。
以下同学符合注册条件:
1)按时返校,正常交纳学费;
2)按时返校,未正常交纳学费,但是已经办理了相关助学或者贷款手续,学校已经决定减免其学费或助学贷款已经转到学校财务账户。
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者,不予办理注册。本学期处于实习状态的,只要学生按时到达实习场所即视为“按时返校”。
2、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具备选课权限,无法正常参加期末考核,成绩无法录入教务系统。
不符合学期学籍注册条件者,无法办理毕业学历注册。
按时返校,但是因学费问题,不符合注册条件者,若后续足额交纳了学费或者“学校已经决定减免其学费”或者“助学贷款已经转到学校财务账户”,则符合注册条件。二级学院需填写“学生注册状态变更申请表”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学生注册状态变更申请表”将在此次学期学籍注册工作完成后发放。
3、各二级学院请于2010年4月14日9点30分之前上报纸质版“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不符合学期学籍注册学生统计表”到教务处学籍科。
若二级学院所有学生均符合“学年学期学籍注册的条件”,二级学院需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不符合学期学籍注册学生统计表”中填写“所有学生均符合学年学期学籍注册条件”后上报。
教务处学籍科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