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使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1.教学督导工作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教学督导组要认真负责地承担起对教学运行过程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工作。
2.发挥教学督导的咨询建议职能。教学督导组及各成员应收集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领导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教学督导组应经常与教务处进行交流和业务联系,确保学校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实施教学全过程的督导与监控,与全院教师共同努力,把好教学(课堂理论教学、拓展实践教学)全过程各个环节的如开新课、新开课、授课、批改作业、考试等质量关。
4.教学督导组成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在6次以上(含6次)。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过程中要做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美,公正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谦虚谨慎,在专业方面应虚心地向相关教师请教;作好听课记录,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坚持原则,注意方法,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在课间或课后深入学生广泛听取意见,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看法,并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评教,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对教学优秀者给予鼓励和宣传,对教学存在不足者,有责任帮助其分析其原因,督促其整改,以利其提高教学质量。
按规定次数随机进行听课。通过听课,对任课教师有关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态度与教学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检查评价,包括教学进度、备课、课堂讲授、课堂管理等情况。通过抽查作业、试卷等、个别访谈等手段,对课外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通过亲临实验室、实践基地等方式, 对实习(实训)、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
5.教学督导组可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了解学生的学习情绪、学习方法、学习弊端及其它教学各环节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和方案。
6.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开展,有序运作,教学督导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有效途径、手段和方法;确定督导工作的重点,交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并征求全院教师对督导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教学督导工作不断改进。
7.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以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2018年3月25日